close
 
 草莓是99.8.19號早上打去可樂的客訴中心客訴
 由於不甚滿意客訴小姐的回應
 因此又於99.8.20打給可樂的業務客訴
 不曉得草莓為啥發飆的朋友們
 請見上兩篇-巴里島好不好玩? 之Don't touch me 為了妳們才寫 請女孩們必看篇
 
 
 自從揭發了變態的巴里島男人的惡行惡狀後
 有很多草莓認識的或是不認識的人
 都和我ㄧ樣同仇敵愾
 也有很多朋友安慰我
 謝謝大家的關心
 草莓好多了
 寫出來純粹是因為希望不要有人再受到遭受一樣的傷害
 因此有人要轉寄或是轉貼在臉書上
 我ㄧ概不介意
 因為當初就是為了讓更多的朋友知道有這樣的事情
 如果能提醒到大家
 那我想大概是發生這件事情唯一好的地方
 雖然可樂旅遊說這種行程他們從3月開始販賣
 草莓是第一個針對這種事情客訴的遊客
 我當然不相信
 即便是真的
 也只是不想講出來罷了...
 
 
 可樂旅遊客服中心楊小姐於99年8月24日晚上5點來電
 大致的回覆內容如下
 首先很誠懇的跟草苺致歉
 楊小姐說可樂旅遊已經去函跟當地的水上公司反應
 表示由於當地公司人員素質不一
 導致發生讓遊客不舒服的情形
 請當地公司必須提出合理的解釋及處理
 當地公司由總經理親自回函表示
 造成旅客的不舒服感到十分的抱歉
 並承諾以後不會再發生相關的事件
 也一定會加強員工的職前訓練
 負起監督員工的責任
 也會調查有不良行為的員工並且開除
 以上是當地公司給可樂旅遊的回覆
 
 
 可樂旅遊方面則將對失職的領隊處以3-6個月不得接團的處罰
 在停團的期間內進行再訓練以及觀察
 看是否要讓領隊繼續帶團或是解約
 另外關於當地導遊的部份
 也表示未來不再合作
 也有將其失職的行為反應給當地的旅行社知道
 
 
 
 草莓問:對於領隊的處罰你們是打算.考慮這麼處罰?還是一定會進行這樣的處罰?(不要覺得草莓狠心,
           每個人都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的, 我花了33000學了一次乖,還傻傻的付了小費給她,領隊
           也該為她的不專業以及冷漠的處理態度付出代價,不是嗎?再者,就算過了6個月,這可怕的記憶
           還是在我心裡,就算她不當領隊了,還是無法彌補我們這團被摸的所有女生的傷害,況且我的出
           發點真的是為了以後其他被她服務的客人著想...)
 
 楊小姐答:我們一定會對於領隊做出這樣的懲罰...
 
 
 
 另外可樂旅遊致贈一張亞都麗緻的住宿卷含早餐
 請陳小姐跟賴先生在11月30日前前往住宿
 以彌補陳小姐的損失
 希望陳小姐能夠勉為其難的接受可樂旅遊的道歉
 陳小姐如果能夠有一點點感受到可樂的誠意以及處理的效率
 希望陳小姐不要對可樂失望
 能夠再給可樂旅遊服務的機會
 
 
 陳小姐也就是草莓回:  我真的是很勉為其難的接受你們的道歉...住宿卷對我而言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可樂應該要求你們的領隊,
                               尤其有帶類似行程的領隊,他們多一分的提醒,就能讓遊客免於少一分的傷害,即使下次再有類似的事情
                               發生,遊客也會認為是巴里島人的水準不夠,但不會認為是可樂服務不周及不夠專業!
 
 楊小姐回: 對於陳小姐的意見,我們一定會改進,也非常感謝陳小姐願意提供這麼寶貴的意見,讓我們有改善的空間.....
 
 
 可樂旅遊的處理時效的確讓我很滿意
 但對於他所說的保證
 草莓是半信半疑
 還是靠自己比較保險
 所以
 下次去東南亞國家旅遊還是得小心點!
 但短期間 草苺都要離東南亞遠遠的
 草莓要去紐西蘭 要去歐洲 我要去先進一點的國家啦!
 
 後記:
 99.8.25上午可樂旅遊我最愛的那位業務吳小姐來電
 問草莓說公司有沒有人回覆我了
 我說有啊 昨天下午
 才知道那亞都麗緻的住宿卷是當地的水上公司出錢的
 本來他們打算送草莓一罐去角質霜了事
 但是呢 連可樂都看不下去 所以當地的公司才決定賠比較多的錢
 至於對於領隊的處罰
 吳小姐很老實的跟草苺講
 3-6個月不太可能
 頂多是2-3個月
 因為可樂的團很多
 一個月不接團隊於領隊的損失已經蠻大
 所以不太可能處罰到3-6個月
 應該是2-3個月比較有可能
 當然還是會進行所謂的觀察
 如果還不行就會解雇
 
 
 所以囉  不用太同情領隊
 因為她的處罰根本是減半的
 希望經過這件事件她能夠真的知道她哪裡做錯了
 身為領隊
 如果不能有相當的熱忱以及熱情
 那不如同一隻訓練有素的狗?
 草莓必須承認
 雖然當地的導遊和台灣過去的領隊一樣沒有好好處理這件事情
 但我對於領隊的不諒解遠遠勝過當地的導遊
 畢竟
 我們都是台灣女生
 難道妳不能多一點照顧和同理心嗎?
 更何況這不就是你的工作? 你的責任嗎?
 否則我們付給你的小費
 儼然就成了謝大律師口中的不當得利了!
 
 
 PS: 再次強調,如果不是為了避免這樣的事情再發生,我不會"落落長"的寫出這些事,因為這一向不是我的風格,純粹只是為了讓沒去過
       巴里島的人能夠更清楚當時的情況, 所以能不能不要在此刻要求草莓的文筆? ! 或是失禮的要我放上" 一些 " 照片,請你在發言前,
       先看完整篇文章,如果你沒耐心的話,也麻煩你不需要發表任何意見,因為草莓實在沒有任何色狼的照片,或是任何被騷擾的照片,難
       不成你還期待草莓放上影音檔來滿足你的膚淺與無知?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草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